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黄珍珍 见习记者 张晓培)自 2019 年 4 月 15 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徐州也出台了史上最严电动车管理办法,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徐州将对新购买的符合新标准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2019 年 10 月 15 日后未备案登记的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5 月 8 日上午 11 点,市民张女士带着刚刚买的新国标电动车来到了徐州云龙交警大队电动自行车上牌点登记处,准备办理注册登记上牌业务。随后,徐州市区发出了第一张 " 新国标 " 电动自行车绿牌,市民张女士免费喜提 " 苏 CA101356" 号牌。对于新购买的符合新标准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已在市、县(区)交警大队、车管所设立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和取牌点,免费发放电动车号牌,方便群众登记上牌。市民需提供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一般指购车的正规发票)和整车出厂合格证。若车辆合格证等材料丢失,需到销售商或生产企业获取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 对于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前通过 " 徐州公安微警务 "、" 徐州交警 " 微信公众号 " 电动自行车登记平台 " 页面备案登记,免费发放临时信息牌,并实行 5 年过渡期管理,过渡期自 2019 年 4 月 15 日起 2024 年 4 月 14 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对未登记上牌、未按规定领取临时信息牌、在过渡期后仍上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罚。 (通讯员供图 编辑 苏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