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席林林 杨艺锋 龚帆报道 如果有人告诉你,有种东西,无色无味,无需注射或吸食,简单一抹即可 " 提神助性 ",你会尝试吗?请小心,很有可能在引诱你 " 吸 " 毒。 记者从广州中院获悉,广州两级法院在审理毒品犯罪过程中,发现出现一种伪装性极强的新型毒品—— "G 点液 ",它曾是一种爆款成人用品,但它还是一种新型毒品。 2018 年 8 月 7 日 19 时许,被告人周某机与购毒人员王某边通过电话联系购毒事宜。同日 21 时许,被告人周某机去到广州市越秀区较场东路地铁烈士陵园站 A 出入口处,以人民币 720 元的价格将 12 支液体毒品 G-SPOT(俗称 "G 点液 ")贩卖给王某边,交易完成后被公安人员人赃并获归案。 据被告人供述,这是男性同性恋者使用的性用品,经检验含 N,N- 二异丙基 -5- 甲氧基色胺成分。根据 2015 年制定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该成分属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的列管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经审理查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 "G 点液 " 所含 N,N- 二异丙基 -5- 甲氧基色胺成分,属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被告人周某机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民人身健康,构成贩卖毒品罪。 被告人周某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周某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缴获的 12 支液体毒品 G-SPOT 及作案工具手机 1 台予以没收。宣判后,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上述裁判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生法律效力。 网络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