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9 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了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相关内容。2019 年 1 月 1 日起,天津港所有集装箱码头采取出口可以集装箱直接集港至码头;进口可以 " 船边直提 "。 2019 年 2 月 28 日起,全面推行《天津港码头、堆场操作时限标准(试行)》,向社会公开天津港口岸经营服务企业相关操作时限标准,所有从事天津港进出口集装箱业务的码头、堆场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加快货物周转,减少货物在港时间。各集装箱码头陆运提、落箱月平均作业时效 30 分钟内完成比例达到 60%,60 分钟内完成比例达到 90%,车辆通过闸口时间平均不超过 2 分钟,服务窗口办理业务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 天津港投入近 4 亿元新建智能化进出场无人闸口,彻底解决港口集港高峰时段拥堵问题;投入 2.35 亿元新置 4 台集装箱岸桥和 9 台场桥,扩大港口生产能力。 在降费方面。天津通过实施东疆港区、北疆港区海关监管流程和物流流程综合改革,减少环节,综合降低口岸费用。天津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降低港口建设费收费标准 20%。 天津积极落实国家的降费政策,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 15%、20%、10% 和 5%。天津港口实行 " 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 ",率先大幅调低外贸集装箱重箱装卸费率,20 尺、40 尺标箱分别降低 60 元、90 元。上线全国首个覆盖全港区、全业务、全流程的天津市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次缴费,全港通用。建立 100 个连锁店,打造 " 阳光价格 " 升级版,受益量累计突破 210 万标箱,直接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 3.7 亿元人民币。2019 年 3 月 20 日起,30 余家船运公司降低中国地区 THC 码头操作费。(中国日报北京记者站 杜娟) 来源:中国日报网 |